原告只主张权利要求1的话保护范围最大,最容易认定侵权,案件工作量小,但凡事有利也有弊,只主张权利要求1的情况下,万一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,把权利要求1无效掉了,那原告的侵权案件直接就败诉了,如果原告在侵权案件中主张的除了权利要求1还有其他权利要求,即便权利要求1被无效掉了,被控技术方案仍然有可能落入其他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,构成侵权。其他的权利要求或者说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小一些,但相应地更稳定一些,无效难度更大一些。
原告只主张权利要求1的话保护范围最大,最容易认定侵权,案件工作量小,但凡事有利也有弊,只主张权利要求1的情况下,万一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,把权利要求1无效掉了,那原告的侵权案件直接就败诉了,如果原告在侵权案件中主张的除了权利要求1还有其他权利要求,即便权利要求1被无效掉了,被控技术方案仍然有可能落入其他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,构成侵权。其他的权利要求或者说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小一些,但相应地更稳定一些,无效难度更大一些。